近年来,北京、广东、湖北等多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以收藏品公司名义诈骗老人的案件,涉案老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彭某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收藏品公司,以其为平台,通过电话联系收藏爱好者,以可以高价拍卖被害人藏品为由,把被害人骗至公司,编造被害人收藏品经专业人员鉴定价值高、有多人欲高价购买收藏品、保证能将收藏品拍卖等虚假事由,获得被害人信任。然后,彭某等人再根据被害人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编造虚高的藏品价格,并按编造的价格比例收取拍卖服务费。彭某等人通过上述方法,共骗取120余名被害人共计400余万元。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人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从重处罚,对各被告人判处7年至1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2020年5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就许某桥、鲍某康等人为首的“藏品鉴宝”团伙,以诈骗罪提起诉讼,最终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17名被告1年9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诈骗团伙采取的做案手段,与彭某等人在北京的做案手段如出一辙,共诈骗老年人16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2701万余元。2022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上述两个案件,均是以收藏品名义实施的诈骗,具有一些共性。对此,银雷律师所的渠迪哲律师给出提示。
诈骗手段一:
此类公司的业务员,一般会对客户手中的收藏品,通过所谓专家鉴定的方式,确认其有高价值,承诺可以在拍卖市场上拍出高价,从而骗取所谓的服务费。
渠迪哲律师提示:
不要轻信。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百姓在生活中,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鉴定、通过拍卖拍出好价钱等。这些行为均涉嫌虚构事实。
识别方法主要是,是否事先收取服务费、拍卖费等。
诈骗手段二:
此类公司在办公场所摆设看似具有收藏价值的工艺品,并虚构价值,骗取客户高价购买。并承诺客户短期内会增值,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回购,以换取老年人的信任,从而骗取钱款。
渠迪哲律师提示:
不要轻信。对于某些物品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向来访客户推荐,并承诺回购、代卖等。依然不要轻信。这些行为则涉嫌隐瞒真相。☞☞☞推荐阅读:柳倩律师:隐忍家暴11年,助客户保住抚养权和房产
识别方法主要是,当不具备专业知识时,远离此类投资。
除此之外,渠迪哲律师还提示老年人:“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被骗,要保存好相关物品的鉴定资料、交易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不轻易将合同原件交给他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