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是司法审理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担任辩护人的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可以凭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到法院进行阅卷。
阅卷可以了解基本案情,指控的罪名,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到的证据。从中发现疑点,挖掘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证据或线索,进一步为会见、调查取证、庭审质证、辩护指明方向。可以说,阅卷是刑事律师必修的一个基本功。
在银雷律师事务所的交流会上,律师们就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阅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呢?
洪律师认为,看卷要越看越薄。最初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然后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最终要达到“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境界。就是要把卷看透。阅卷不是看小说,不能光看热闹。越是看不清、看不懂的,越要把它弄清楚。把卷看透了,与检察官、法官同步,这样,形成辩护意见时,才能打动他们、影响他们。
渠律师也给大家举了个例子,有个“帮信案”,委托人以1500元的价格把银行卡卖给了朋友。渠律师调取了录音录像,发现朋友曾明确告诉委托人“不会害他”,但笔录没有录入。检察官对此也很重视,因为“不知”就可以做无罪辩护。这就是阅卷的作用。
戚律师接着补充道,不同案件有不同特点,对于不了解或不熟悉的案件,可以先看案例,然后再去见当事人,听他怎么说,再阅卷,这样就会对办案有很大帮助。比如渠律师说的这个案子,银行卡是谁保管谁使用?委托人是一次拿了1500元,还是分批拿钱?通过阅卷了解到的这些细节,都对我们辩护工作有很大帮助。
为了帮助律师们提升阅卷能力,张秀芹律师、姚树君编辑及其他律师们,共同努力,总结出了一份《刑事案件卷宗阅卷指引手册》。手册内容丰富细致,对没有刑事阅卷经验的新律师及非刑事律师,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将银雷律师事务所建设成全国知名的学习型组织、学术性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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