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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雷说法|醉驾找人顶包,妨害作证反被罚

发表时间:2022-12-30 09:33 作者:银雷律师

  当我们遇到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时,很多人都会慌了神,想要为自己脱罪。有的人想要找人‘顶包’,有的人想要找到证人为自己作证。想要脱罪的心没有错,可一旦用错了方法,则会害人害己。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个新的罪名,妨害作证罪。

  近日,云南的一男子甲某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甲某不先想着补救过错、主动自首,而是打电话联系了乙某到事故现场为自己顶包。乙某驾车赶到现场,甲某让其把车停在后方50米左右,随后两人下车交换了衣服,甲某坐上乙车,而乙某则留在原地。等待警察到达现场后,乙某向警察作伪证称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过二人不但法律意识淡薄,行事也较为粗糙,经过现场勘测调查后,警方很快识破了二人的计谋,将两人都刑事拘留了起来。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某明知甲某已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又将其机动车交给甲某驾驶,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二人依法被判处了不同程度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甲某因指使乙某作伪证,意图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推荐阅读:银雷说法|男子离婚后家暴孩子,法院助前妻夺回抚养权

  除了找人顶包以外,在案件审理期间,以礼尚往来或者补偿证人误工费等理由向证人或者证人的亲属赠送财物、许诺好处,或者与证人进行商业上的合作往来等,都可能会涉嫌贿买证人。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了避免他人以补助等形式向证人赠送财物,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给予补助,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银雷律所提醒您,当您的家人亲友遇到刑事案件时,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不要被脱罪的念头冲昏头脑,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反而把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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