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件复杂的事情,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一辈子只和一个人共度余生。如果走到了不得不分手的那一步,如何处理好双方的财产?对很多人来说,尤其是高净值客户,如企业家、公司高管等等,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处理过形形色色的离婚纠纷,涉及股权、股票的也非常之多。这类案件中,不仅涉及《公司法》还涉及《民法典》婚姻、继承篇的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法等领域,还涉及公司和家庭、股东和配偶等之间的关系,涉及分割的股权,不仅仅涉及为家庭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还涉及股权对应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等等。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一位女士的求助电话,这位委托人表示,无意中发现正在闹离婚的丈夫瞒着她转移公司的股权、股票等资产。对于这种伤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委托人感到愤怒,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阻止,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离婚时,太多恩爱夫妻都在绞尽脑汁争夺财产。一般来说,财产转移不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因而是无法撤销的。不过,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主张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是无效的。
因为委托人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分居多年,她对于对方的财产情况知之甚少。在无法得知对方任何银行账户信息和股票账户,在对方毫不退让的情况下,柳倩律师只能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少量证据,顺藤摸瓜,调取到对方多年以来的股票账户,这一重大突破,让大家的精神为之一振。☞☞☞推荐阅读:一文帮您读懂:抚养权争夺该怎样才能占据上风?
柳倩律师对此应对自如,证据的整理也在有条不紊的展开。除开她的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让她丝毫不慌的主要原因是她背后有一个专业的办案团队支持。这支办案团队中,不仅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也有精通公司法务的商事律师团队,他们的共同经验、技能,支撑着银雷律师所的每一个委托,群策群力,精准突破,这就是柳倩律师的底气,也是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雷海军一直倡导和推行的“团队办案”的威力。
我方用充分详实的证据,力证对方构成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对方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在银雷律所婚姻家事团队的共同努力下,为我方委托人保护了夫妻共同财产,也保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就算是有十足的把握,柳倩律师和她的团队也想好了应对最坏结果的策略,如果转让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行为有效,另一方也可以主张分割股权转让所得的财产。把每一步都想在前面,把每一点风险都提前预防,只为了给委托人一个满意的结果。
银雷律师提醒
一般来说,一方婚前取得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可以分割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股权,离婚时可以分割股权,也可以将股份折价,分割折价款。
最近,银雷律师所还代理了大量涉及企业奖励员工的内部股的案子,这部分股权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因为这部分股权只限于内部流通,另一方很可能不知情,更别提分割了。柳倩律师提醒大家,这部分股权其实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被分割。
法有所为亦有所不为,同样的法律工具,在不同的律师手中,就能幻化成不同的“强大工具”。怎么用,能有多大用,就看律师自己的实力有多强大了。银雷律师总是能从看似无路可走的困境中找出一条蹊径,为委托人谋求一个最终的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