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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律师:卖房套路多,公摊开盲盒?

发表时间:2022-08-22 09:48 作者:银雷律师

  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一直认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有了家,可见买房着实是一件人生大事。但你可知,买房的过程中存在多少陷阱?

  最近,关于房屋公摊的话题再次上了热搜。青岛的A女士刚买了套建筑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但实际测量后却发现,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只有61平方米。公摊面积从开发商承诺的31%变成了46%,房子缩水了近一半,A女士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最高法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若因公摊面积与约定不符导致的房屋实际面积减少,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公摊面积的差额房款,超出3%的部分还可要求双倍赔偿。

  当然了,索取赔偿只是事后维权的方式。但在购买房子前,我们也应该擦亮眼睛,学会以下三点,避开公摊陷阱:

  一、索要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推荐阅读:对方的个人股权,离婚时无法分割?

  三、详审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所以,千万不要嫌购房合同字太多就不仔细看,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北京市推出了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分摊情况。其他一些省市也陆续推出了类似的规定。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相信未来买房的陷阱会越来越少,普通购房者的权益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欢迎咨询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由专业律师为您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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