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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雷:民间借贷,套路重重?

发表时间:2022-06-21 13:59 作者:银雷律师

  民间借贷可以说是最常发生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也就是俗称的借钱。那么我们签署民间借贷合同的时候,有哪些需注意的点呢?



  曾有律师碰到过这样一个案子:B向A借款40万元,写了一张欠条,欠条中B自认:“……此40万是A向某贷款平台贷出借给我,由此平台产生的利息和所有服务费由我本人承担”。

  A本以为凭这张欠条能在法庭上完胜,并起诉要求B支付最高额度的利息。但却忽略了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版)第13条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当然了,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B对A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知情,所以二人均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定,A结清贷款共计支付53万元,B不可因过错行为获益,故在偿还40万元外,仍应对差额部分的13万元承担偿还及损失赔偿责任。因A亦存在过错,故对于其主张的法定上限利息不予支持。


  这里为大家列举了关于民间借贷的几个冷门知识点:


  一,还款期限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借款利率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在借贷合同中利率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三,借款用途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如果您遇到了民间借贷的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咨询银雷律师事务所,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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