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附条件不起诉”的判例少之又少,因为其有很多条件需要同时满足,这为律师开展工作提出了挑战。
前不久,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资深律师王天阳,通过五天三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及其家属、检察官等各方频繁沟通,最终为17岁少年,争取到了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挽救了一个少年的未来。
王天阳律师:附条件不起诉 挽救少年一生
当17岁的秦峰(男,化名)被公安机关传唤的时候,他仍是云里雾里的,不知自己已经因涉嫌强奸,被年仅13岁的女友小兰(女,化名)告了。
“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我没有强奸她。”对法律一知半解的秦峰,向警察解释道。但由于小兰未满14岁,无论其是否愿意,若发生性行为,秦峰也会被定罪。
秦峰被关进拘留所后,其家人才感觉到事态的严重程度,迅速找到办理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经验的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资深律师王天阳,接下了这个案子。
年轻冲动失足 涉嫌强奸被拘
7月的北京,暑热难耐。秦峰经人介绍,在台球厅结识了小兰。
一个青春年少,一个情窦初开,两个人很快熟络起来,关系在短时间内发展得异常迅速,甚至超出了常人想象,这不仅表现在微信聊天中出现了一些暧昧的词汇,更体现在随后发生的故事中。
结识两周后,两人便相约着去开房了。但那天,正赶上小兰与两个朋友一起在咖啡厅聚会,一时脱不开身。秦峰在与小兰视频时,无意间在背景中认出了那家咖啡厅,于是便找了过去。
小兰看秦峰找来,便与秦峰进了旁边一个半封闭的包间。秦峰在包间中对小兰搂搂抱抱,并发展成猥亵。可能是由于环境的因素,也可能是秦峰发觉小兰有点儿不情愿,所以中止了自己的行为。
小兰的两个朋友隐约也察觉到了什么,事后,他们对小兰说:“他怎么能这样?你得去派出所报案!”在两个朋友的一再规劝下,本无意去报案的小兰,为了面子,次日去派出所报了案。
秦峰以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于案情简单,且小兰不满14周岁,案件很快移交到了检察院。
“孩子才17岁,如果真因强奸罪被判了刑,一辈子就毁了。”秦峰父母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您帮帮我们吧!”孩子的父母肯求着王天阳。
五天三次会见 勤勉打破僵局
王天阳办理刑事案件驾轻就熟,但面对秦峰的案件,虽正值盛夏,但他仍能感到扑面而来的冷风。公安机关的侦查速度奇快,刑事拘留时间没有丝毫延长,这很可能意味着检察院的起诉工作也会十分迅速。
“先取保,再争取缓刑,最佳结果是不予起诉。”王天阳理清工作思路后,便忙碌起来,因为他知道:“此时,唯有以快制快,已别无它法。”
阅卷完成后,王天阳与主办检察官进行了初步沟通,结果不是很好,因为小兰不满14岁,检察官又是女性,起诉意愿强烈,回旋余地不大。即便是资深的刑事律师,面对这种情况,往往也是一筹莫展。
“但秦峰也是个只有17岁的孩子,如果被起诉,哪怕判了缓刑,一辈子可能真如他父母说的,就毁了。而秦峰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实施强奸,或受环境影响,或出于胆小,至少是中止了强奸行为。这么看,还是有机会的。”王天阳在去往看守所会见的路上,梳理着阅卷后形成的想法,“再难,也得为这孩子争取一下。”
“我没有强奸她。”
“我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
“我不确定她的实际年龄。”
秦峰讲述的情况,与侦查卷宗上的内容大体一致,但关于小兰年龄的问题,相关讯问笔录,显得不那么严谨。因为现在孩子成熟得都比较早,小兰的年龄又正处在14周岁这个临界点上,一般人很难一下子判断出来,13岁半、14岁还是14岁半。
这对秦峰很不利,因为在实操层面,强奸案施害一方有义务确定女性年龄,未能准确推定,施害方便存在过失,辩解“不知道”,往往不会被检察官认可。
会见结束当晚,王天阳律师结合秦峰的自述以及阅卷情况,拟订了《法律意见书》,陈述了对本案的看法,以及希望得到从轻处罚的观点,与此同时还提交了取保申请书。
次日,王天阳律师拿着《法律意见书》又去检察院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表示,能否取保,要等明日提审过秦峰后再定。
虽然时针已经指向下午四点,但王天阳律师仍不辞辛苦,再次去看守所会见了秦峰,嘱咐他明天检察官提审时,要如实供述事情的始末,不能对检察官有任何隐瞒。
待回到城里的家中,长庚早已升于南方的天空。王天阳回想这几天的工作,发现自己包括这次会见,已在五天内完成了三次会见,两次当面与检察官沟通了。“但愿自己的努力,不会白费吧!”
交出亮丽答卷 附条件不起诉
所有刑事案件,如果能获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就有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对于这一点,刑事辩护经验丰富的王天阳自然心知肚明。
在会见秦峰、与检察官沟通的间隙,王天阳还与小兰、小兰的两个朋友、小兰的父母进行了沟通,但小兰父母死活不肯原谅秦峰的行为,因为这在当地,确实给小兰家带来了负面的社会影响,他们无法面对街坊的指指点点。推荐阅读:办案故事|股东资格:被告设计瞒天过海 张楠律师力辩胜诉
能否开出谅解书的希望,全都落在了小兰身上。王天阳在与小兰沟通后发现,她似乎有想原谅秦峰的想法,她没想到自己的控告,会让秦峰承担“刑罚”这么严重的后果,她以为就是说服教育,或顶多拘留什么的。更何况去公安机关报案,也不是她的本意,只是一时碍于面子。
“你们有感情基础,秦峰也喜欢你,只是一时冲动,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你如果不能谅解他,他这一生可能就真得完了!”王天阳与小兰言明利害关系后,又与小兰做了几次晓知以理、动之以情的交谈,最终小兰同意谅解秦峰。在此基础上,王天阳带着秦峰家出的补偿款,亲自登门去拜访小兰的父母。
经过几番交涉,小兰终于说服了父母,为秦峰出具了谅解书,秦峰取保成功。
在很多律师眼中,做到这一步,完全可以给委托人交待了,至于后续能否获得缓刑或是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则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了。但王天阳心里并不这么认为,努力为委托人,寻求最佳的结果,才是他的目标。
秦峰取保成功后,在王天阳的指导下,通过某直播平台给小兰留言(小兰在微信中已把秦峰拉黑),一方面表达歉意,另一方面向小兰诉说自己想当兵的想法,而如果被判刑,兵就当不成了……
小兰被秦峰的真诚感动了,亲自写了一封信,当面交给了检察官:“希望给秦峰一次机会,让他重新做人。”
王天阳趁热打铁,再次与检察官沟通:“此案没有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不大,法律既要严惩犯罪,也要兼顾教育功能,秦峰只有17岁,希望检察官可以考虑附条件不起诉。”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王天阳的不懈努力下,检察官最终对秦峰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编后语:
其实,了解本案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是王天阳律师持“怀柔之心渡人,勤勉之心工作”,检察院是很难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的。
受篇幅限制,不能全面展现王天阳律师在本案中的所有工作,比如,在考虑刑名的时候,他与检察官就进行过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如果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我方则可以以犯罪中止或未遂,为其进行从轻、减轻或免于起诉的辩护;但如果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起诉,则秦峰的行为属于既遂,就不好办了。
在得到同行夸赞的时候,王天阳却谦虚地说:“本案,因为每个环节,都是以正确的方式打开的,才有了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检察官、律师等多方均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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