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天津某地已经经营10余载。突然,2019年,政府通知其厂房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证,属于违法建筑;政府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客户收到政府通知,犹如晴天霹雳。苦苦经营数十载,政府说变就变,我们这些企业家哪里有容身之地呢?思索良久,不愿意把毕生心血付之东流,委托银雷律所为其维权。
【银雷律所开展的工作】
维权结果:
目前企业周边违建都被拆除,涉案企业的房屋继续保留。
一、银雷服务概览
沟通事实、梳理证据、定诉讼方案
首先,收集案渉主体信息,例如:原告身份、被告是否可以作行政被告。
其次,证明涉案土地、建筑合法。例如:土地使用合法、村委会证明、补偿合同、申请政府审批的文件。
再次,整理涉诉违法行政行为的证据
最后,我们经过多轮讨论,最终确立了以“拖”“打”结合的诉讼方案,实现企业厂房不被拆的目标。
二、具体维权过程
1、第一次行政复议
第一次行政复议后,政府出示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作出的《整改告知函》。
随后,律师现场去勘察地理位置。发现涉案建筑不在《整改告知函》范围内。故此,截止复议期间,某政府并未作出该案建筑需要拆除的决定。
某政府采纳了相关意见,撤回该处罚决定书。
2、第二次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
新作出处罚决定书。
复议意见:以前政府审批建设行为,目前政府拆除行为,两行为自相矛盾,同一机关做出前后相互矛盾的决定。
3、一审行政诉讼
诉讼请求
1、撤销宝坻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2、撤销镇政府限期拆除决定。
代理意见
规划部门没有处罚职权,涉案建筑物所在区域为村庄,其规划职权并非在被诉行政复议决定的规划部门。
复议机关属于变更行为,复议机关适用的法律依据与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不同,属于变更行为。
4、二审行政诉讼
本所申请政府公开,公开内容显示周边政府建设的房屋都未取得规划许可证。
本所律师提出涉案土地周边政府建设的房屋和施设都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与政府要求客户取得规划许可证,逻辑矛盾。
5、维权结果:
目前企业周边违建都被拆除,涉案企业的房屋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