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都有案件卷宗,以备律协检查,但很少有律所,有内部案卷的卷宗,银雷人称之为“内卷”。
内卷,是雷海军主任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倡导并在银雷律所施行的一项内部整卷规定,其对律师执业、能力提升、严谨办案等,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与推动作用。
与一般意义上的卷宗不同,银雷律所的内卷,除了有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及诉求、基本案情等内容,还有律师对于案情分析的思路、适用法律、将要采取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内容。
内卷不是银雷律师一次完成的,其从办案律师接手案件后就开始整理了,最初只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诉求、基本案情,律师根据这些内容并结合与委托人的交谈,会形成初步的代理思路。
在完成证据收集后,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遇有疑难案件,还会以内卷为基础,提交上会或交与精英律师团队进行商讨,然后再修改代理思路。这些内容不仅都会在内卷中留痕,在所律师还可以借阅学习。
内卷在银雷律所的推行,不仅起到了督促律师严谨办案的作用,同时也提升了律师的办案能力,在律所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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