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是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可分为一般质证和鉴定意见质证等。相较于一般质证而言,鉴定意见质证,专业性更强、难度更大,往往不是普通当事人能够进行的,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
鉴定意见,一般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具,具有权威性。其往往依据的是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展开,由专业人员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包括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性能鉴定、医疗伤情鉴定等。
银雷律所作为精品大所,在鉴定意见质证方面,具有强悍的质证经验,敢于对权威机构开具的鉴定意见说“不”。而在说“不”的背后,是银雷律师对业务的深挖细究。
在前不久举行的一次例会上,银雷律所精品律师李玲玉,就与新加盟的律师,分享了其在多起案件中,对鉴定意见质证成功的经验,其中就涉及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等专业性极强的鉴定意见。
对鉴定意见质证的成功,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会“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因为,很少有人会认为,律师可以推翻专业的鉴定意见;二是导致委托人胜诉,由于对方当事人及委托律师,往往依托鉴定意见形成辩护意见,一旦鉴定意见被打破,往往已回天乏术。
李玲玉律师代理的多起胜诉案件,正是基于对鉴定意见的成功质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不迷信权威,不畏惧权威。”李玲玉律师在分享时说:“只有练就一番‘明察秋毫’的本领,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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