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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雷说法—执行困难怎么办?诉讼保全来帮您!

发表时间:2022-07-18 15:17 作者:银雷律师

  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可能会碰到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尤其是涉及金钱的案子,比如民间借贷、赔款、拖欠工资等案件,如果被告转移了财产,那么即使胜诉了,很可能也无法执行。这种时候,就需要‘诉讼保全’了。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比如禁止出售、抵押、转让财产等。但是要注意,诉讼保全前,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推荐阅读:直播打赏能否返还?银雷律师四点提示

  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接下来就可以提起保全申请了。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就不能再申请诉讼保全了。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想要解除保全,可以提供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来进行担保,或者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另外,如果申请人自愿解除保全、撤诉、或保全措施有明显错误,那么也可以解除保全。

  我曾接到过一个借款案,借款数额并不大。因被告到期不还,原告将被告起诉到法院,因原告手中有被告名下一处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在起诉的同时,原告申请了保全,且向法院提供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作为担保,法官询问原告拟被保全房产的价值,原告答复约800万。法官便拒绝了原告保全的申请。因为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想要保全对方多少财产,那么自己也要提供相应额度的现金、房产、土地、保函等作为担保,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保函仅担保了借款数额,与实际房产价值差距太大,无法起到担保作用。所以,大家在保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担保数额问题。

  诉讼保全是保障判决执行的一个好方法,如果您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银雷律师事务所,以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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