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中搜索“直播打赏能否返还?”竟然会出现3860多万个链接。吓人。其中涉及的案件更是形形色色,当事人上至六、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十几岁的孩子,为此打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
不可否认,网络直播确实是种新业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观赏者为平台主播打赏无可厚非,但其到底是一种消费行为,还是赠与行为呢?
法庭判例与律师观点各异
从一些判例上看,有认为是赠与的。比如,因为丈夫打赏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利,妻子起诉主播,法庭判主播返还的。但也有法院认为不是赠与,而是消费,是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钱就要不回来了。
前段时间,银雷律师所就接了一个涉及直播打赏的委托,要求平台主播返还钱款。而诉由也是丈夫打赏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由于案情涉及隐私,在此对案情不进行过多描述,但银雷律师对此的讨论,大家可以听听。
有银雷律师认为:主播与平台之间有法律关系,观赏者与平台之间也有法律关系,但主播与观赏者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所以观赏者无权向主播索回打赏。支持此一观点的律师还认为:主播收到的打赏,是虚拟的,本身无权也无法处置,观赏者在平台充值打赏的行为是一种消费行为,主播从平台获得的打赏分成,是一种形式的劳动报酬或合作分成,这都与赠与无关。
但也有律师持不同观点:观赏者对于主播从平台获取报酬并不知情,而主观认为,他打赏给主播的虚拟礼物,就是全部归主播所有了,而主播也未拒绝,视同认可,所以是赠与无疑。当然,如果赠与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应全部或部分归还。
银雷律师亲情提示
其实,网络上一直存在直播打赏是赠与还是消费行为的争论,无论是真实判例还是律师观点,也都呈现“忽左忽右”的情况,其实这与具体案情有很大关系,往往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了类似的诉讼,银雷律师有四点提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用户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网络直播平台与主播之间的性质认定,已趋于统一,均为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推荐阅读:银雷:执行困难怎么办?诉讼保全来帮您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三、当能举证直播内容存在色情、暴力或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之情形时,可以要求返还。
四、刑事案件中涉及直播打赏的,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下,互联网新业态为百姓生活带来了便利、增添色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希望大家在直播打赏中冷静消费,另一方面也希望法律法规尽快完善起来,为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打好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