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诉讼目标
核心诉求:客户购买的房屋在登记至客户名下之前,被无权处分人卢某恶意出卖给A公司,客户希望确认上述房屋买卖买卖行为无效。
二、案件代理结果
2020年12月9日收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卢某与A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签订的关于涉案房屋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律师工作内容
(一)2020年9月3日
工作内容:律师与客户见面,了解案情,接受客户委托。客户所有的房屋,在还未登记至客户名下之前,被无权处分人卢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卖给A公司,客户希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2020年9月8日
工作内容: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及助理内部讨论确定诉讼思路及诉讼方案,即以卢某与A公司恶意串通为切入点,搜集证据,起草文书。
(三)2020年9月21日
工作内容:律师确定起诉状定稿,网上提交立案。
(四)2020年9月27日
工作内容:律师经查询已经立案成功后,与客户沟通申请财产保全事宜。
(五)2020年10月13日
工作内容:律师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及其他申请保全材料。
(六)2020年10月19日
工作内容:律师前往密云法院做财产保全谈话。
(七)2020年10月20日
工作内容:收到密云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A公司名下的涉案房屋。
(八)2020年11月10日
工作内容:收到法院开庭传票,通知11月18日上午9时开庭。随后与客户沟通法院开庭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就案件相关事实细节再次与客户核实确认。
(九)2020年11月13日
工作内容: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房管局调取卢某与A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档案。
(十)2020年11月18日
工作内容:密云法院线下开庭。
(十一)2020年12月9日
工作内容: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卢某与A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签订的关于涉案房屋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十二)2020年12月22日
工作内容:收到法院通知,告知A公司提起上诉。
(十三)2021年2月25日
工作内容: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A公司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上诉人A公司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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