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案件的重要讯息
1、主体概况
客户方(名称):温某某
诉讼地位:原告
对方名称:陈某
2、程序概况
委托时间:2022年1月24日
立案时间:已提交立案材料,暂未分配法官
开庭时间: 年 月 日
3、法院概况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管辖法院: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案号:
主审法官及联系方式:
法官助理及联系方式:
书记员及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律师工作动态(持续更新中)
时间:2022年2月 8日
工作内容:
1、就客户提交的新证据进行电话沟通:客户与小三的微信聊天截屏。小三承认在原被告婚内与被告有交往及性行为,被告同时出轨小四的情形。用以证明被告婚内出轨,存在过错,给原告造成了肉体精神的双重伤害。
2、对证据按时间先后进行整理;
3、要求客户提交45万购房款的打款记录;
4、90万的来源陈述: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一人一半;二是对方是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三是被告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应给予精神抚慰金;四是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客户陈述,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是基于以上几点来确定的,只是被告囿于面子,没有对90万进行细化。
时间:2022年1月29日
工作概述:网上立案申请已通过材料初审
时间:2022年1月28日
工作概述:与客户进一步沟通证据及诉状修改等事宜;客户签字定稿后进行网上立案并提交成功。
时间:2022年1月27日
工作概述:起草诉状、整理证据及证据目录,并发在客户群征求意见。
时间:2022年1月24日
工作概述:与客户见面沟通,组建微信群,了解案情。
1、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财产分割的90万元及其利息。
2、基本情况:温芷晴与陈畅于2021年4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就财产分割问题,约定陈畅需给温芷晴90万元的现金,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其他财产无争议。截止委托时,对方一直不给付,并骗取第三方机构,欲将原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进行二次抵押贷款,要求温芷晴予以配合,说贷款是兑现给温芷晴的,要求以其配偶名义在相关承诺书上签字。白律师在回复咨询问题的过程中,得知此情况,告知客户将相关签字文书撤回撕毁,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证据: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税收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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