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概述
委托人张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市某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其母亲王某委托了银雷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在某公司任职,因为其法律意识淡薄,且系第一次从事金融领域工作,李某某在领导的指派下,为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提供了帮助,20XX年X月份张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接案后,银雷律师立即预约了会见,当面询问了当事人案情,并为其提供了法律帮助,经过了解,本律师发现李某某在该信贷公司就职的时间非常短,而且一开始只干一些端茶倒水的零碎活,一直到201X年末,才转为业务员,谈的基本都是一些小规模的投资业务,而且也没谈成几个,实际上对公司的非吸活动帮助极小。
202X年4月,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律师立即到人民检察院查阅、复制了案卷卷宗,并提交了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
202X年10月,本案移送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本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最终,在涉案金额近三百万的情况下,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某尤其徒刑一年,这个刑期远低于同案其他人。
二、案情分析
当事人在某某公司担任业务助理一职,后变更岗位为业务员,其自行陈述在公司工作期间不拿提成和奖金,其名下的业绩是挂名,均为上级所谈。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11 负责或从事吸收资金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根据其实际参与吸收的全部金额认定。但以下金额不应计入该犯罪嫌疑人的吸收金额:
(1)犯罪嫌疑人自身及其近亲属所投资的资金金额;
(2)记录在犯罪嫌疑人名下,但其未实际参与吸收且未从中收取任何形式好处的资金。
吸收金额经过司法会计鉴定的,可以将前述不计入部分直接扣除。但是,前述两项所涉金额仍应计入相对应的上一级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的吸收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发[2021]21号)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四、律师工作报告
致:客户某某
为提升客户服务的满意度,本所定期编制律师工作报告,向您汇报案件进度。
1、汇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2、便捷阅读,便于直接阅读最新动态。最新工作情况,记载在前面。以往记录,向后顺延;
3、可视化,发布在客户群。全部记录全部阶段的所有交流、工作、动态;
4、注意保密,不外传。同步作为内部案卷,便于客户与律师保持共识,便于律师团队之间协助合作。
第一部分:案件的重要讯息
1、主体概况
客户方(名称):张某某
诉讼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程序概况
委托时间: 2021年5月7日
办案机关: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人民法院
3、法院概况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管辖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京0105刑初XXX号
主审法官及联系方式:某法官,8599XXXX
书记员及联系方式:某某书记员,8637XXXX
第二部分:律师工作动态(持续更新中)
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工作概述:交材料,拿判决
具体内容:朝阳法院拿判决书
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工作概述:开庭
具体内容:朝阳法院线上开庭
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工作概述:朝阳法院阅卷
具体内容:阅卷
时间: 2021年10月21日
工作概述:查法官电话
具体内容:查承办法官电话
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工作概述:交退赔流水
具体内容:朝阳检察院交退赔材料
时间: 2021年10月8日
工作概述:和检察官沟通退赔事宜
具体内容:找检察官申请退赔,获得退赔账户,退赔6万元
时间: 2021年9月26日
工作概述:会见、交材料
具体内容:朝阳看守所会见、朝阳检察院交材料
时间: 2021年9月22日
工作概述:阅卷
具体内容:朝阳检察院阅卷
时间: 2021年8月3日
工作概述:联系检察院
具体内容:联系检察院
时间: 2021年7月23日
工作概述:会见
具体内容:朝阳看守所会见
时间: 2021年6月3日
工作概述:朝阳检察院交材料
具体内容:朝阳检察院交辩护意见
时间: 2021年6月1日
工作概述:朝阳检察院交材料
具体内容:朝阳检察院交代理手续、辩护意见、查检察官电话:5955XXXX
时间: 2021年5月28日
工作概述:会见
具体内容:朝阳区看守所会见,和家属沟通
时间: 2021年5月13日
工作概述:会见
具体内容:朝阳看守所会见
时间: 2021年5月7日
工作概述:预约会见、阅卷
具体内容:预约会见、和家属沟通案件情况,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