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诉讼目标
检察院不起诉
二、案件代理结果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律师工作内容
时间:2020年6月28日
工作概述:完善辩护意见
具体内容:资深律师撰写辩护意见,雷主任进一步修改辩护意见
时间:2020年6月24日
工作概述:修改辩护意见
具体内容:雷主任修改辩护意见,并提出指导思路
时间:2020年6月23日
工作概述:撰写辩护意见初稿
具体内容:在雷主任的指导下,撰写辩护意见初稿,详细阅卷后,撰写情况对照表
时间:2020年6月22日
工作概述:沟通案情
具体内容:接待当事人,询问本案情况,并和雷主任沟通本案辩护思路
时间:2020年6月19日
工作概述:阅卷
具体内容:去朝阳法院阅卷,查阅相关笔录
时间:2020年6月15日
工作概述:向朝阳区检察院递交材料
具体内容:与客户沟通本案情况,并向朝阳检察院交法律意见书1份、银行流水2份,律师委托手续1份
时间:2020年6月11日
工作概述:内部探讨辩护策略、补充不起诉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分析本案的证据情况,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补充文书内容
时间:2020年6月10日
工作概述:阅卷、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
具体内容:
(1)陪同当事人去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阅卷,被告知过两天才能阅卷;
(2)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信息与案件情况,对相关App的性质、当事人工作内容与求职途径等信息有了进一步掌握。
时间:2020年6月8日
工作概述:阅卷
具体内容:前往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阅卷,和当事人沟通案件情况。
时间:2020年6月7日
工作概述:撰写不起诉申请书初稿、沟通案件思路
具体内容:
(1) 雷主任亲自撰写不起诉申请书;
(2) 沟通案件思路,雷主任与李玲玉律师等对案件进行深入探讨,具体内容为:有没有阅卷材料? 两个科技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
关于当事人是否从事网络美工设计或编程工作?
如果是则:1没有参与非吸违法的客观行为,2,仅从事网络或者程序设计工作,则不构成对其他非吸实行犯的帮助行为,从而不成立共犯。3,客观上不成立,主观上都不必考虑故意或过失。4,当事人退回的是工作报酬,算不上赃款。5,当事人系一般工作人员,非业务人员,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不成立指控犯罪。应当以没有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以认定,最终对当事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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