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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雷说法|买到违建房,被拆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3-01-19 08:34 作者:银雷律师

  买房,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是需要综合评判、仔细考量的事情。在城里买房要担心开发商烂尾,在农村买房也要小心私搭自建的‘违建房’。一旦买到违建房,说不准哪一天暴雷,房子就要被拆除了。近日,北京郊区的甲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nr_07.png

  2007年,甲女士与京郊某经济合作社签署了《房屋转让合同》,购买了该村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一百多万的购房款。当地村委会据此向甲女士颁发了《荣誉村民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此后十几年,甲女士一直居住在这里。



  但在今年,当地人民政府却突然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声明该房屋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也未按照土地规划用途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要将房子依法拆除。住了十几年的房子竟然是违建,甲女士眼睁睁看着房子被拆,气愤不已,将与自己签署买卖合同的经济合作社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本案中,涉案房屋在建设时未取得合法规划审批手续,且已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故甲女士与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推荐阅读:银雷说法|合同违约可解除,违约责任要承担

  本案中,甲女士的房屋已被拆除,视为已经履行返还义务。在甲女士返还房屋后,经济合作社应承担返还房款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甲女士与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经济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甲女士购房款。如果经济合作社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银雷律所提醒您,买房乃人生大事,我们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等,判断房屋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土地、房屋的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明了,有无遗留下来的纠纷的问题等。如果您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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