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律师工作的一个重要工具。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并向送达对象提出要求。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律师函具有信息传递功能和心理底限预警功能,它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已经隐含了一种“我已委托律师,随时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律师在起草律师函时,也一定要充分传达这一预警含义,令送达对象感到一定的心理压力。
律师起草律师函时,一定要注意以下要素:
1、介绍一下委托声明。
委托声明主要是向送达对象表明律师向其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2、介绍一下发函的基础事实。
有些基础事实真实性不好核实的话。一定要写清是据委托人陈述。强调有利事实,最小化不利事实。
3、要明确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律师发函、法务发函、客户自己发函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4、发函的诉求。
一定要写清楚发函是要求对方做什么。要求对方在一定得期限内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并为对方的行动确定时间表,给出行动的最后期限。
5、写清接收方不履约的责任。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表达,讲清楚接收方如果不履行律师函的诉求,他将面临什么责任。这也是律师函最强有力的地方。
6、一定要留下可以接收对方反馈沟通的联系方式。
对方收到函件之后,可能想要跟你沟通,所以要写清楚沟通渠道和联系方式。
发出函件的时候,一定要通过EMS。备注处一定要备注明确这是“律师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一定要写清收件人的名称,如果收件人是公司的话,要写公司全称,或规范简称、公司指定的联系人。
为了留证,发函之后一周内要记得查询物流信息,一定要通过EMS官网查询,并把官网的网页整体保存打印。要及时查询,因为六个月之后就查不出来。这是发函取证最重要的证据。EMS底单也要留存。如果EMS邮件上判决文书号模糊的,可以通过邮递员查找他们邮政内部的底单记录。
最后,如果对方收到律师函后做了回复,那我方就得积极和对方沟通解决途径。如果对方没有回复,或有回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时候就得跟客户沟通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实施制裁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