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明星干部,“受贿”被抓。
院长主审,庭长陪审。
是违纪?还是违法?
是借款?还是受贿?
银雷律师表示,罪轻和无罪,我们都不放弃。
庭前,穿行
时值夏末秋初,这个南方省会城市却仍是酷热难耐。
当地法院的大厅,聚满了身着黑色西服、黑色夹克的人群,他们三三两两站在一起,还在小声说着什么。
李启超律师和他的助理进入大厅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身上。
“我不自觉地扭头看了看李律师,他感受到了我的紧张和不自在,扭头对我笑了一下,就这一下,我立马就放松了。”小助理回想起那时的场景,仍然记忆犹新。
二人从气氛压抑的人群中穿梭而过,进到法庭以后,才发现,这些人都是来参加案件的公开庭审。
李律师第一眼就看到了当事人的家属,他想到了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李律师,您一定要帮帮我们,我哥要是有什么事儿,我们一家老小可怎么办。”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子哽咽的声音。
当地住建局的明星干部,马上就要提为副市长,前途一片光明。
妹妹想要炒房,但是手头资金不够,他给妹妹介绍了跟自己认识多年的好友——一位省里的房地产商。
妹妹找对方借了500万,为了避免被误会,两人还签了借条,约定了还款的期限,抵押物和担保物。
结果,还没有到还款的日期,哥哥就被抓了。
妹妹被抓后,连续谈话二十多天,长期的问话让妹妹感觉失去了希望,她完全放弃了抵抗,将所有的问题都推给了哥哥。
哥哥是个很看重家庭的人,不愿意看到妹妹坐牢,就一口全认了下来。
妹妹无意在手机上看到了李启超律师的视频,讲的正好是被监委问话的内容,妹妹觉得李律师句句都讲到了自己的心坎里,这都是自己被监委问话遇到过的情况。
妹妹说:“其实一开始心里还是有疑虑,但是李律师视频里说的那些,真真切切就是我遭遇过的啊,他真的太懂监委了。”
她又翻看了李启超律师发布的其他视频,越看越觉得这个律师的确是懂监委,了解监委,也让她对哥哥的案子重新燃起了希望。
咨询完李启超律师,听完他对案件的分析和意见,妹妹当即决定委托他来代理自己的案子。
庭中,肃穆
该案在当地是由领导专门批示,要办成警示性案例的大案要案。
李律师也了解到,在纪委的压力下,当事人根本不敢翻供,这个案件的辩护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李启超律师对此习以为常,他信奉的是——关关难过关关过。
妹妹聘请了北京律师后,迅速就引起了当地的关注。
在开庭之前,该案换了法官,主审换成了院长。
院长专门和李启超律师进行了认真的庭前沟通,双方对于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受贿的定性,是违法还是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开庭当天,李启超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法庭内坐满了人,这一刻,却鸦雀无声。
针对办案机关的入罪思路——借款金额大且买房投资理由不正当,李律师主张:
首先,我方当事人和对方是交往近20年的老朋友,二人关系密切,有经济往来。
李律师强调说:“因此,不能排除我方当事人是基于私人关系向对方借款的可能性存在。”
他还认为,我方当事人也学过法律,真是要受贿,更没有必要处处走明账。而涉案这笔款项处处走明账,恰恰体现了二人内心坦荡。
“签订书面借条、公司会计走账并备注借款,设置抵押,约定还款日期,非长期借款。”李律师的声音在法庭里显得格外铿锵有力:“试问,反腐都这么多年了,像对方这种企业家,如果想行贿,直接给现金才能合情合理。而且他其他的行贿也确实是现金行贿,没有本案的以借为名。”
其次,我方的当事人,有实际的借款需求——为了投资资金不够而借款。
我方当事人是土地房产方面的专家,非常擅长通过买房卖房赚取差价。这不仅是他的专业和爱好,更是他唯一能创造财富的专长。
“这不同于其他贪腐官员的肆意敛财。”他说:“他这个年纪,上有老小有小,全家都靠一个人工资支持,为了能让家人过上好生活,他只能借钱投资买房,补贴家用。”
院长听得很认真,在场人也都听的很认真。
现场还有十几位监委的工作人员,他们每一个人也都听的很认真。没有一个人离场。还有一个人手里拿着手帕,却忘了咳嗽,生怕错过了哪一句。
李律师身体往前倾了倾,眼睛环视全场,他说:“最后,受贿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这种交易存在的前提是被告人的职权能够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而本案,不属于直接利用我方当事人职务便利的情形:
1、双方并不存在制约关系,不符合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要件。
2、刑法中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无限延长,在本案中就是我方当事人设置通行权的行为与对方拿地的结果之间不能用多层因果关系连接,否则就会导致犯罪圈无限制扩张。
因此,在受贿指控中,同时满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便利、利用的职权与利益之间有关联性、利用的职权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事实并不存在,所以本案不构成受贿罪。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是一场智慧与勇气的较量,更是一场对人性与正义的深度探索。
李律师铿锵有力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生活中的李启超律师为人随和,但进入法庭,他则是一遇风云便化龙,法庭就是他的风云场。
面对公诉机关的重重诘问,他常能四两拨千斤,将法庭辩论引入自己熟悉的轨道,找到适合自己的节奏。
庭后,立功
庭后,院长又多次和李启超律师进行了沟通,“我们也要为当地法院的主动作为点赞,他们的公正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说。
庭审后,李律师协助我方当事人配合办案机关办案,主动如实供述了组织上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多项立功表现,有诸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李律师还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充分考量我方当事人自首、立功、全部退赃、认罪认罚态度好等情节给予减轻处罚,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是罪轻的定罪建议。
刑事案件的处理不仅考验着律师的专业技能,更考验着律师团队的策略与智慧。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积极沟通,预判案件走向,而后随时调整策略布局才能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有利局面。
后语: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并不仅仅局限于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下,刑事律师作为法律职业的重要一环,承担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到检察院阶段,家属切勿盲目等待。
应尽早委托律师介入辩护,积极争取合法权益。
银雷律师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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