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客户诉讼目标
核心诉求:撤销认定违章建筑的责令拆除通知、补办房屋建设手续
二、案件代理结果
房屋未拆除,服务到期、案件结案
三、 律师工作内容
(一)时间:2019年5月9日
工作概述:实地查勘现场、深入沟通案情、签订代理协议
具体内容:
1、 出差去委托人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了解情况,记录房屋面积,房屋建设时间,实际经营情况
2、 分析案件维权的可行性,当事人比较畏惧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沟通告知其后续工作的开展
3、 整理案情形成内卷,将案件情况交予团队讨论,确定代理步骤及思路
4、 将律所的代理方案与委托人沟通,签订代理协议,准备启动维权程序
(二)时间:2019年6月2日
工作概述: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具体内容:
1、 指导委托人向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告知如何保留现有证据,等待答复
2、 针对其收到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进行复议
3、 整理委托人所有手中现有材料和证据,制作出证据目录
(三)时间:2019年7月8日
工作概述:收到信息公开答复,准备起诉
具体内容:
1、 收到各个部门的信息公开答复,得知其房屋并未实质性违法。
2、 将已经申请的信息公开但到法定时日没有公开的信息整理汇总,对该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四)时间:2019年8月9日
工作概述:复议中止,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1、 因相关部门表示可以协商,复议机关表示可以先行自行处理
2、 经律师与对方工作人员沟通,表示案涉房屋已经建成多年,拆除违章建筑不应一刀切,应该考虑实际情况
3、 通过信息公开得知,该地段已经属于规划区,可以用作开发用途
(五)2019年12月5日
工作概述:以现有证据进行起诉
1、因与对方工作人员无法协商一致,因此要求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
2、收到复议维持的复议决定,针对该维持的决定进行起诉
3、法院立案并告知举证事宜
(六)2020年3月12日
主要工作内容:线上开庭
1、 开庭之前与当事人核实被告答辩事实
2、 整理代理意见,主要围绕程序性问题进行整理,尤其是责令限期拆除缺少陈述、申辩权的必要性程序应予以撤销
3、 在法院开庭,经过质证、辩论后,表达委托人的立场和态度
(七)2020年5月23日
主要工作内容:收到判决书、上诉
1、 收到法院判决,并对判决书的内容进行分析
2、 起草上诉状,指导委托人递交,法院予以立案
3、 被告补充要求原告进行陈述、申辩文书,针对该文书进行回函,要求对房屋的建设手续需要补办。告知委托人收集证据,恰好可以证明被告违反法定程序
4、 补充证据
(八)2020年7月11日
主要工作内容:二审开庭
1、 补交新证据
2、 准备新的代理意见
3、 检索所有相关案例和法规
4、 法庭辩论:说明该“责令限期拆除”文书根本于法无据,程序重大违法,应予以撤销,复议决定应予以撤销,一审判决应予以撤销
(九)2020年9月23日
主要工作内容:收到判决,准备再审
1、 被告工作人员与委托人协商,告知暂不拆除,但补办手续困难
2、 工作人员称如拆除可以有少许补偿,但仅限于成本价格
3、 对二审判决提起再审
(十)2021年4月15日
1、收到再审裁定
2、房屋未拆除,仍在协商补办手续事宜
3、案件服务期限届满,结案